江科大召开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

64日上午,学校召开了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,集中交办学校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。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、立案提案人代表及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校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、工会主席景旭文出席会议并讲话,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永强主持会议。

校办主任、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强天报告了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情况。本次共有22个部门提交54件提案,内容涉及人事制度、新校区建设、教师住宅及搬迁工作、教学科研、智慧校园建设、校园管理、医疗福利等方面。526日下午,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工作会议,专题讨论研究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立案工作,按照关乎学校发展、依据充分、重点突出、操作可行等原则,对54项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、审核,确定正式立案6件,其余48件作为建议处理,对每项提案明确了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。

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永强强调,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,各部门应针对提案内容制定计划和措施,做到:“定计划、定人员、定进度”,保质按时完成办理工作。承办部门应保证提案办理质量,做到领导全面负责,专人具体负责,健全相关制度,严格办理程序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,主办单位应当主动协商,会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及时将意见告知主办单位。

景旭文副书记代表学校向提案承办部门交办了提案,并逐项说明了54件提案的基本内容,对于2020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他指出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承办部门主要领导领办制度,及时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真正做到责任落实、工作有力、举措到位、效果明显。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,凡有条件解决的,要及时落实;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,要积极、努力争取解决;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,要列入规划,创造条件,逐步落实;确实无法解决的,须向提案人解释清楚。在办理提案中,承办部门应主动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交流,统筹推进、狠抓落实,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落实;同时,提案人也要配合各承办部门工作,通力合作,共同推进提案办理。

会议要求925日前全部完成本次提案办理工作。